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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电子印章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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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印章的认识误区纠正

电子印章不是一个数字化的印章图片
  仅带有印章图片而没有数字签名的电子公文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。用户可以通过扫描、用绘图软件绘制等产生电子印章的图片,然后通过 “插入图片”功能插入电子印章的图片,这样得到的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电子签章。某些产品仅仅是简单在文档中插入个印章图片,然后把文档锁定,不允许再次修改,就到处宣扬自己的产品是电子签章系统。这个是对用户的误导。

电子签名不是手写签名

  手写签名与电子签名完全不是一回事,按照字面理解电子签名的含义,根本是混淆概念。

电子印章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
  电子印章是动态的概念,是指签章的瞬间。对签章合法性以及印章与文档有效性绑定的确认,一旦签章完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,视为满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: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规定,形成的文档应能被随时调取查用。
  目前市场上的很多产品做不到这点,验证时可能要连接到一个特定的服务器,一旦这个服务器无效或者数据遗失,所有已签署文件的有效性就无法验证,达不到被随时调取查用的要求,因此这样的产品是不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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